本會名稱為香港專業整理收納協會 (英文名稱 Hong Kong Association of Professional Organizing 縮寫 HAPO,以下簡稱本會)。
Room E, 10/F, Full Win Commercial Centre, 573 Nathan Road, Kowloon
1.舉辦講座、課程與活動,推廣整理收納、生活管理與知識發展,提高香港居民的生活品質,創造幸福生活空間和健康人生。
2. 參與國際活動,增進整理收納、生活管理理論與實務交流。
3. 建立本地整理收納認證體系,核實學員相關資歷,並頒發證書。
4. 推動其他有關整理收納、生活管理與知識發展事項。
甲、普通會員
凡香港居民,對整理收納、生活管理有興趣,願意遵守會章,經幹事會通過,並按章程繳納會費,方為普通會員。
乙、專業會員
凡有意成為兼職或全職整理師的香港居民,修畢本會認可的認證課程,願意遵守會章,經幹事會通過,並按章程繳納會費,
方為專業會員。認可認證課程包括:
甲、普通會員的權利和義務包括:
乙、專業會員享有普通會員的所有權利和義務,並包括:
8.投票權;
9.獲提名及委任為幹事會成員。
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,經幹事會通過,可取消其會員資格。
甲、會員大會
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,其議決為最高之決議。會員大會由幹事會會長召開,
並擔任會員大會的當然主席,大會秘書由其中一位幹事擔任。會員大會職權包括:
乙、幹事會
幹事會設會長一人、副會長二人、外部事務幹事一人、內部事務幹事一人、義工事務幹事一人、慈善項目幹事一人,及幹事若干人;
任期三年,可連任一次;幹事會視乎工作需要,可增聘名譽會長、顧問。幹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,其職權如下:
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,如有需要,會長可召開臨時會員大會。所有會員大會的法定出席人數為全體會員總數的百分之五或50人,以較少者為準;大會決議事項須有出席人數過半贊同方可生效。投票時,若正反雙方票數相同,會長可投決定性的一票。如流會將會在14日內再召開,以出席人數為準。
本會經費之來源如下:
如本會倘因故解散,支付所有欠款及負債後仍有任何資產剩下,餘款捐贈政府相關部門認可之非牟利慈善團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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